6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通知》,一石激起千层浪,业内人士评价啃下下这块“硬骨头”将引发整个电力行业质变,乃至大大降低全社会生产成本。
针对这次新政,华夏基金经理助理钟帅受邀对《通知》进行了深度解读。以下为访谈全文:
电改新政最大看点是售电市场的兴起和繁荣
问:我们看到6月2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通知》,如果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之后,新增的那部分用电量占整个全社会用电量的百分比将会是多少?
答:实际上这次的新政我们认为确实是这一轮新电改标志性的一个政策,经过测算我们认为这一次放开的新的由市场化方式决定的电量的电价占比有望达到30%左右,传统意义上讲经营性电力用户一般指在全社会用电量中,除去居民和农业用电,包括除去公共事业和公益性行业以及电力行业自身的用电量之外的用电量。
到18年底,全国的全社会用电量是6.8亿千瓦时,我们在计算这次政策带来的增量市场时要考虑到要扣除3个变量:
第一部分是扣除居民和农业用电量,这部分用电量目前在全社会用电量中的占比已经超过16%,我们认为这部分用电量的占比未来很可能超过20%;
第二部分是目前已经由市场化竞价方式形成的电量,这部分到2018年底已经超过了30%,主要是由一半传统意义上的大用户直购演化出来的市场化交易方式形成的电量。以四大高耗能行业为主、由传统意义上大用户直购电演化过来的市场化用电,这部分的占比预计在2019年还会进一步提升;
第三部分,这一次新政中明确提出包括核电、水电、太阳能发电和风电这四部分有一个保障性的计划利用小时,在超过保障性计划利用小时之外的电量才会参与到市场化竞价当中,所以这部分的基础电量是要扣除的;
综合算下来扣除这三部分之后,这一次新政带来的市场化竞价方式增量大概占全社会用电量的30%左右,大数据是2万亿度电。
问:通知里原话是这么说的,积极支持中小用户由售电公司代理参加市场化交易。这里面的售电公司是什么角色?
答:传统上上一波的意义是四大高耗能行业为主的放开实际上可以实现和发电企业一对一的协商谈判或者以竞价的方式来形成电量和电价,那么这一次由于中小用电企业或者第三产业的用电户相对来讲单体用电量比较小,基于交易成本过高或者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很难形成和发电企业一对一的协商,所以这个时候就需要有专业的售电公司,售电公司实际上在过程中扮演经销商的角色,通过售电公司参与市场来获得电量和电价,然后再以批发转零售的形式与中小用户对接。所以这一次政策出来后续最大的看点就是会看到售电市场的兴起和繁荣。
问:这个售电市场和原来的售电市场最根本的区别在哪里?
答:这个售电市场特点在于至少在用户端会非常多样性。比如说传统的发电公司有可能也会参与到售电市场。传统的电网公司、配电公司或者新成立的售电公司的用户端数量级别会提高,会与传统的发电市场的发电企业交互形成一个新市场,在这个过程中电网的角色从原来的输配售一体化大包大揽的模式逐渐退化到只负责输电和配电按照“准许成本+合理收益”的模式核定输配电价。
问:所以这次的改革中电网的利润是被压缩的。
答:可以这样理解,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考虑这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传统的输配电业务后面所能享受的输配电价要按照一个新的框架“准许成本+合理收益”去核定,可能未必像以前那样享受高的差价;从另一方面讲,传统意义上的电网公司打开了一个新的市场空间,有机会参与到未来新兴起的售电市场。
新电价形成机制引发行业质变与投资框架重构
问:今年一月份江西试点基本按照“基准电价+浮动机制”的模式定位,那么全面放开之后是不是也会按照这样的电价机制进行试用或者就以这个为准?
答:可以这么理解,对于大多数工业用户特别是对于高耗能行业的工业用户,这种“基准电价+浮动机制”有望成为未来主导的定价模式。我们在江西实际调研的情况是基准定价中实际涵盖了电厂中固定资产投资折旧,包括平时的运营费用这样的成本项。浮动机制实际有两层意思:一部分包括了销售电价与燃(原)料成本建立浮动机制,第二层意思就是它的试点是水泥厂,允许水泥厂和电厂在事先协商的基础上建立一个销售电价和水泥厂的终端产品也就是水泥价格的联动机制模式。
问:在和终端产品价格形成联动的过程中主要是怎么联动的?
答:这样一个联动机制实际上给发电企业用户的终端产品价格的一个看涨期权,这是这一轮电价改革很关键的要素,通过改革实现要素价格在整个产业链间的市场化机制的传导。这样的好处是,在传统的模式下电价是刚性的,在经济开始复苏、需求变好的时候水泥企业可以享受价量牺牲,生产量会增加,产品价格也会上涨,但在这个过程中不注重能耗,因为电价是刚性的,在需求复苏的情况下虽然价量是牺牲的,但这个过程中水泥企业会考虑自身的能耗,电力企业也能享受到一部分由于电价上涨带来的收益;反过来在经济衰退或者需求下降的周期里,水泥企业能通过电价下降得到一定补偿。所以这样一个联动的价格机制是这一次电力市场化改革很核心的内容。
电价市场化机制实现要素是价格的市场化传导
问:所以这就是人们评价的电力市场化改革中价格形成机制引发整个电力行业乃至更多行业的质变。
答:是的,通过这样一个电力市场化机制形成的模式市场化交易电,实现要素价格的市场化传导,从而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问:那么整个电力投资框架跟原来相比也会发生大的变化?
答:对,我们传统上的电价有相对刚性的假设,所以传统上资本市场对电力行业特别是火电行业的投资,是对逆周期的有防御属性的行业进行配置和投资,经过这样的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之后,未来的电力行业一方面会有相对长期的,如高分红收益稳定的公共事业的属性,另一方面未来会有一定程度的顺周期属性。
问:顺周期的情况下,从细化的逻辑看具体怎么说?
答:这次改革之后投资者会关注行业以后两方面变化。第一个变化是售电市场会有蓬勃发展的机会,如果是纯售电公司,在完全市场化竞争的条件下很难取得高收益回报,但是配售一体化的公司或者发售一体化的公司未来会有比较好的发展前景;第二方面但从发电端来讲,这样一个市场化定价形成机制改革有望促进整个行业的两极分化。一些大容量机组占比高的、边际成本低的发电企业优势明显,这样在行业中大企业、龙头企业可能会获得更多市场份额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