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鼓励西部地区太阳能光伏光热、风电、储能等多个产业发展
发布者:lzx | 来源:​CSPPLAZA光热发电网 | 0评论 | 6817查看 | 2020-08-14 17:16:28    

CSPPLAZA光热发电网讯: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意见的公告,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0年8月12日至2020年9月11日。


该目录共包括两部分,一是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二是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其中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涉及多项太阳能光伏光热、风电、储能等产业,如下摘取了部分相关内容:


甘肃省:太阳能发电系统建设及运营、风力发电场建设及运营、绿色镀膜成套装备研发及制造:真空离子镀膜、磁控溅射镀膜、蒸镀膜、离子注入、离子清洁等装备等;


青海省:太阳能发电系统建设及运营、风力发电场建设及运营、 储能电站建设等;


宁夏回族自治区:太阳能发电系统建设及运营、风力发电场建设及运营、太阳能光热回转驱动减速器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风力、光伏发电场建设及运营,太阳能发电系统制造、储能电站建设和运营等;


内蒙古自治区:太阳能发电系统建设及运营、风力发电场建设及运营、电储能技术开发与应用等。


全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西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部署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14年本)》进行了修订,形成了《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均按最新修订版本执行);二是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在《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列确定(如所列产业被国家相关产业目录明确为限制、淘汰、禁止等类型产业,其鼓励类属性自然免除)。


本次修订的导向是,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围绕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发挥优势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强化创新提高产业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推动发展现代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0年8月12日至2020年9月11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进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栏目,填写意见反馈表,提出意见建议并附具体理由(如政策依据、相关数据等)。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征求意见稿)》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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