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中化石能源仍然占80%以上,未来40年,我国要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控制能源消费增长,加快能源低碳转型,逐步实现零碳排放。与欧洲从1990年碳排放达峰到2050年实现“碳中和”所需60年相比,我国实现“碳中和”目标所面临的困难与挑战都是史无前例的。
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曹培玺指出,为了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推动能源科技创新解决技术难题的同时,需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电力市场发现价格信号,引导不同类型可再生能源合理有序发展,并为扩大消纳空间寻求最经济的手段;绿色电力证书市场将电力市场未能体现的绿色电力清洁价值通过价格机制体现,实现绿色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市场化流转;碳市场通过总量控制、碳价格机制形成具有约束和激励作用的市场体系,推动温室气体减排。他说,在“碳达峰”“碳中和”过程中,需要重视市场的作用,推动电力、绿证、碳市场协同发力,以市场信号调动全社会节能减碳的内生动力,实现电力清洁、可靠和经济三个目标的最佳协调。
为此,曹培玺委员建议:
一是建立健全适应大规模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特性的电力市场机制,完善可再生能源参与电力市场的顶层设计,建立符合可再生能源运行特点的市场交易体系,给不同类型可再生能源提供差异化市场空间;通过价格信号调动更多的市场主体响应系统要求,参与系统调节。
二是利用市场化手段完善新能源补贴退坡长效机制,利用专项建设债、绿色信贷等多种金融工具,扩充补贴资金来源渠道;探索基于碳排放交易价格的新能源补贴资金转化机制,加快推动新能源补贴向市场导向型过渡。
三是增加绿色电力证书交易规模与交易活跃度,推动绿色电力证书成为可再生能源消纳唯一计量证书,做好强制性消纳量交易机制与自愿性绿色电力证书交易机制的协同;探索建立绿色电力证书二级市场,通过多种市场化方式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增加市场交易量和交易活跃度。
四是做好碳市场交易机制与绿色电力证书交易机制之间的衔接,以国家碳减排控制目标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目标为依据,从协同减排的贡献上对两类机制进行权重设计和作用范围区分,科学设计指标互认和抵扣机制,打通交易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