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青海省能源局对谢康勇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海南州“风光水热储”多能互补综合能源供给体系建设的建议》做出答复。其中指出,
推动风电光伏基地。截至目前,第一批大基地640万千瓦建成投产,光热项目正在加快建设。第二批大基地400万千瓦进入建设阶段。第三批大基地项目300万千瓦已完成备案手续。揭榜挂帅、市场化、增量混改等7个项目、165万千瓦,争取下半年全部开工建设。
大力实施清洁能源供暖替代工程,先后改造贵南、同德、兴海三县集中供暖面积252万平方米,共和县城镇区地热集中供暖已完成22万平方米。
下一步,加快建设海南州风能太阳能资源观测网络,逐县对接夯实新能源资源普查成果,完成重点区域现场踏勘。
加快风光建设。推动国家第一批大基地光热项目加快建设,加快国家第二批大基地项目全容量建成并网,加快推进国家第三批大基地项目全部开工。
推动外送基地。青豫直流工程。推动青豫直流满功率运行,实施青豫直流三年行动计划,提升直流调峰支撑能力。海南戈壁基地。衔接国家能源局尽快完成《海南州戈壁基地实施方案(优化)》评审,积极对接受端省份,尽快明确受端落点,同步加快启动配套外送通道可研工作。
全面构建多时间尺度储能规模化应用、多种类型协同运行的储能体系。
原文如下:
关于支持海南州“风光水热储”多能互补综合能源供给体系建设的建议——青海省能源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44014号建议答复的函
谢康勇代表:
您在青海省十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海南州“风光水热储”多能互补综合能源供给体系建设的建议》(第244014号)被确定为重点建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海南州委书记吕刚督办。该建议事关海南州不断将清洁能源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扎实推动以绿色低碳为特点的清洁能源高地建设,实现海南州清洁能源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省能源局高度重视该建议办理工作,研究起草《关于支持海南州“风光水热储”多能互补综合能源供给体系建设的建议办理工作方案》。省能源局会同有关协办单位进行了认真梳理研究,提出答复意见如下:
一、海南州清洁能源发展现状
海南州立足资源禀赋,全力推进清洁能源产业快速发展,实现水、光、风、热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的发展格局,以清洁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培育新经济增长点。截至目前,海南州清洁能源总装机4616万千瓦,充分发掘了清洁能源对经济发展、生态保护、民生改善的积极作用。
(一)开展全州资源普查。组织重点推动海南州新能源资源普查,全面摸清州内土地、电网、资源、项目现状,完成新能源土地、电网、资源及项目开发现状梳理,组织开展现场勘察、成果核查等工作。编制完成全州风光资源观测网络建设方案,形成开发区域全覆盖、观测要素全覆盖的区域资源观测网络建设方案。谋划系统平台建设方案,打造集数据整合、分析、可视化、决策支持于一体的综合性系统。
(二)深挖黄河水电基地。海南州已建成4座、共600万千瓦中大型水电站,其中,龙羊峡水电站128万千瓦、尼那水电站16万千瓦、拉西瓦水电站420万千瓦、班多水电站36万千瓦。羊曲水电站完成大坝浇筑,3号机组、1号机组定子完成吊装,年底将全容量并网。茨哈峡、尔多水电站加快推动前期工作。
(三)推动风电光伏基地。截至目前,海南州已建成并网2008万千瓦,其中光伏1533万千瓦、光热5万千瓦、风电470万千瓦。省能源局会同海南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多次召开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推进会,督促建设进度相对滞后的项目加快推进相关工作。第一批大基地640万千瓦建成投产,光热项目正在加快建设。第二批大基地400万千瓦进入建设阶段。第三批大基地项目300万千瓦已完成备案手续。揭榜挂帅、市场化、增量混改等7个项目、165万千瓦,争取下半年全部开工建设。
(四)构建多元储能体系。截至目前,海南州建成投产新型储能9座,装机28.5万千瓦。全省建立新型储能监管调度机制,按月调度、按季督导,推动新型储能电站加快开展前期和项目建设。加快推动哇让、同德抽水蓄能电站建设。
(五)加快推动海南基地。全力推动海南州戈壁基地前期工作,组织相关设计单位优化完成《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实施方案》,并上报国家能源局;优化完成《关于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推进情况的报告》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7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海南州委书记吕刚带队到北京拜访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汇报推动海南州戈壁基地相关工作。海南清洁能源基地外送工程通过中期滚动调整纳入国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省能源局积极会同省电力公司衔接国网经研院等相关单位推进海南清洁能源基地外送工程研究工作,配合国家电网公司启动海南清洁能源基地外送工程预可研工作。
(六)网架结构稳步优化。截至目前,海南州在运±800千伏青豫直流特高压外送工程1条;750千伏变电站4座,分别为青南、塔拉、红旗、香加750千伏变电站;330千伏公网变2座,330千伏新能源汇集站16座,州内骨干网架基本建成。推动红旗、香加750千伏变电站投产运行,加快推进红旗、香加主变扩建,满足州内后续新能源项目接入。
(七)坚持生态协同发展。清洁能源助力乡村振兴。新能源电站务工收入和征地收益已成为海南农牧区主要收入来源,特别是共和县形成了“板上发电、板间种草、板下养羊”的光伏产业发展模式。塔拉滩光伏产业园养殖“光伏羊”2万多只,年牧草产量达11.8万吨,年节约养殖成本720万元,持续带动农牧民增收。光伏治沙效果明显。依托光伏治沙新模式,采取钢管桩机械施工等方式,海南州沙化土地减少1.49万公顷,光伏园区植被覆盖度达80%以上,园区内鲜草产量、植物种数分别是园区外的4倍、2倍以上,建成12座生态光伏牧场、2100亩生态光伏林场,实现“建一片光伏,留一片绿色,造一片牧场”的多生态模式,推进全州生态、生产、生活“三生共赢”。
(八)清洁能源惠民利民。大力实施清洁能源供暖替代工程,先后改造贵南、同德、兴海三县集中供暖面积252万平方米,共和县城镇区地热集中供暖已完成22万平方米。
(九)强化项目用地要素。一是按照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计划指标跟随项目走,分类保障项目用地”的原则,全面保障海南州重点清洁能源项目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二是创新用地要素保障服务机制。建立多部门协同的项目选址选线、项目用地会商、土地要素保障服务专班、预检查对接机制,保障海南州清洁能源建设项目依法依规落地。三是采取工作专班制、纵向联动制、在线审批制、预约办理制等方式,简化审核审批流程,力求最短最优路径,切实加快海南州新能源项目审核审批进度。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海南州清洁能源发展蓬勃,但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矛盾性、突出性问题,总体表现为四个主要问题。
(一)常规电源支撑不足。海南州清洁能源资源丰富,“光大风小”资源结构特性显著,光伏装机占比达52%,州内常规支撑性电源为水电、总装机618万千瓦,水电站、抽蓄站点资源尽管丰富,但建设周期久,现有支撑调节电源难以满足电力系统保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外送的需求。
(二)电网承载能力有限。一是接入受限。海南州现有四座750千伏变电站已无剩余接入空间,后续新能源项目接入能力受限。二是断面受限。州内常规电源支撑薄弱,导致外送断面能力有限。
(三)生产消纳能力错位。2023年,海南州清洁能源发电量459亿千瓦时,占全省清洁能源发电量的54%,清洁能源发电量已远超海南州消纳能力,巨大的绿色电力供应能力缺乏与之匹配的产业规模。
(四)项目落地难度加大。一是风资源不足。目前海南州风电资源开发主要集中在切吉地区,其它地区风资源禀赋掌握不足,全州可开发利用风电资源储备有限。二是用地受限。全州规划新能源项目用地与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矛盾,难以开发建设新项目,影响州内后续大规模新能源项目布局。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坚持顶层规划。做好规划引领。组织编制海南州“十五五”规划,系统总结“十四五”海南州清洁能源发展成效及面临趋势,科学制定“十五五”清洁能源发展目标,做好海南州能源规划和全省能源规划、专项规划衔接工作。做好资源普查。加快建设海南州风能太阳能资源观测网络,逐县对接夯实新能源资源普查成果,完成重点区域现场踏勘。同时,组织编制海南州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有序开发利用实施方案,提升资源普查成果的转化率,确保普查成果真实详尽精准有效。强化要素保障。加强对海南州及所辖各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监督实施管理,组织编制海南州清洁能源国土空间规划,及时将各类清洁能源项目布局等空间信息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特别是针对水电、抽水蓄能、外送通道、骨干电网等重大能源项目强化用地用草用林用水指标保障,确保规划项目落地实施。
(二)加快项目建设。推进支撑电源。确保今年按期建成羊曲水电站,加快推动茨哈峡、尔多水电站前期,力争“十五五”核准开工。加快风光建设。推动国家第一批大基地光热项目加快建设,加快国家第二批大基地项目全容量建成并网,加快推进国家第三批大基地项目全部开工。
(三)推动外送基地。青豫直流工程。推动青豫直流满功率运行,实施青豫直流三年行动计划,提升直流调峰支撑能力。海南戈壁基地。衔接国家能源局尽快完成《海南州戈壁基地实施方案(优化)》评审,积极对接受端省份,尽快明确受端落点,同步加快启动配套外送通道可研工作。治沙协同发展。根据国家“三北”工程与光伏产业融合发展要求,省能源局会同省林草局开展林草资源状况评估和光伏发电项目生态适应性评价,研究编制《青海省光伏产业林草沙地利用区划报告》,在共和盆地探索开展“光伏治沙”工作。
(四)新型电力系统。完善网架结构。制定海南州整体网架优化方案,沿黄河东西两岸构建分层分区立体网架。推动红旗主变扩建尽快开工,香加75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2025年投产。推动谋划新750千伏输变电工程纳入国家电力规划,支持海南州后续新能源开发。构建储能体系。探索开展电网侧大规模电化学储能电站建设,加快哇让、同德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积极推动龙羊峡储能(一期)、共和(多隆)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全面构建多时间尺度储能规模化应用、多种类型协同运行的储能体系。
(五)优化保障措施。强化电力交易。充分挖掘黄河上游水电站调蓄能力,协调优化龙羊峡水库水量调度,积极与西北分部、中东部各购电省份协商,在年度、月度及月内交易中合理调整外送曲线,实现海南州午间光伏大发时段大量外送。以全省新能源最大化利用为目标,精益化开展大电网统一调度,为切实做好海南州年度新能源消纳工作。深化用地保障。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用地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审批层级、优化审批流程、缩短用地审批周期,切实保障海南州清洁能源建设项目用地。
感谢您对我省能源工作的关心关注,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相关工作。
青海省能源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