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walt | 来源:中国能源报 | 0评论 | 4937查看 | 2014-01-02 09:06:00
2013年对光伏行业来说,是一个承上启下的关键年份,诸多充满变数的大事件终在这一年尘埃落定。从尚德正式破产重组、“双反”阶段性收场、光伏政策频出、分布式市场撬动,到行业标准发布……一系列事件都足以证明,今年是光伏产业从“量变到质变”的重要“酝酿期”,国内光伏市场启动的大环境已经形成。值此年末,本报记者梳理部分典型事件进行点评,以期留下这一年的光伏记忆。
“尚德”破产
3月20日,无锡尚德正式宣布破产重整的消息。
5月下旬,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无锡尚德对500多家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审核及资产审计评估工作都已结束,共有107亿元债权全部得到确认,比实际申报的债权174亿元减少了67亿元。
7月份,管理人开始与战略投资者进行紧张的谈判。第一轮接触了5家企业,其中3家民企、2家国企;而目前仍有4家进入了第二轮谈判。
8月28日,尚德电力三名董事辞职。
9月17日,英利尚德高层接洽尚德破产重组方案。
9月25日,尚德电力 37个意大利电站被查封。
10月9日,顺风光电郑建明“抄底”无锡尚德。
10月16日,债权人寻求让尚德电力在美进入强制破产程序。
10月24日,顺风与尚德签战略合作协议。
11月1日,尚德电力获无锡国联意向投资,公司重组雏形渐现。
11月4日,顺风光电宣布成功收购无锡尚德 需30%债权人同意。
11月9日,尚德电力进入退市程序,股价暴跌逾30%。
11月6日,尚德披露重组方案,转型为设备经销商。
11月7日,尚德重组曝光,计划退出生产业务。
11月8日,生死关头尚德电力自救,主动申请清算。
点评
始于2012年,贯穿2013年。自无锡尚德在3月20日宣布破产重整的消息传出,一波接一波变换交替的剧情就已经开演了。在整部片子中,无论是英利、天合的倾情演出,还是保利协鑫的友情亮相,几位光伏大佬都为此事件加足了料,也增加了尚德重整事件的不确定性。那段时间关于尚德重整的消息瞬息万变,在你还未来得及品一口茶的时间,整个事件就已经全然翻盘,与之前的预测与判断都大相径庭。
破产的“尚德”在无锡政府仍然具有无可取代的位置。作为以光伏为支柱产业的工业化强市,无锡政府底线莫过于保留其一手扶起的“尚德”品牌,带动当地光伏产业的继续发展。当初光伏新贵“顺风光电”正因符合无锡政府的意图进入,但把“尚德”完全交给顺风光电这样擅长资本运作的企业,不免存在被人炒作一把后,自己仍来兜底的可能。所以政府仍对双方的合作异常谨慎小心,双方的博弈不断加码。事情发展到现在阶段,尚德重整终于尘埃落定,且做到了“没有人受损”或“损失降到最小化”,多方利益得以协调。仅从品牌上,既保留了“尚德”,又增加了“顺风”,不可谓是光伏行业的经典整合案例。
“政策”频出
3月1日 国家电网《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
6月16日 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工作方案 》。
7月15日 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7月18日 国家发改委《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
7月24日 财政部《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
8月9日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的通知 》。
8月26日 国家发改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8月30日 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与环保电价的有关事项的通知》。
8月22日 国家能源局、国家开发银行《关于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金融服务的意见》。
9月24日 国家能源局《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9月29日 国家财政部《关于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9月 工信部《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
10月11日 工信部《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10月29日 国家能源局《关于征求2013、2014年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的函》。
11月18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1月19日 财政部《关于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征政府性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11月26日 国家能源局发布国能新能【2013】433号文件,即《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1月26日 中国财政部发布财综【2013】103号文件,即《关于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征政府性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点评
2013,也常被行业内称之为“政策年”。此说法并非全无道理,记者细数2013全年为光伏所出的“政策”,竟已多达十余项了,且不包含更为细化的各类细则。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光伏政策出台的频率与力度都远远超出业内预期,这在往年并不常见。从这些发布的政策,可以看出政府发展光伏产业的决心。
当前,国家对光伏产业发展的讨论已经上升到了国家层面。自国务院会议上《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之后,国家要求各部委在规定的时间内拿出相关政策细则。此后,能源局、财政部、工信部、国家电网、国开行均出台了各类方案细则,并给出之前光伏行业发展中所遭遇过的各类瓶颈的解决途径。当期,国内光伏市场的大环境已经形成,行业对光伏应用市场的启动拭目以待。
“双反”休战
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双反
5月27日,李克强在与德国总理默克尔共同会见记者时指出,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不仅不利于中方相关产业的发展,也损害了欧洲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在全球化背景下行不通,损人而不利己,中方对此坚决反对。
2013年6月初,欧委会宣布从6月6日起对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如果欧中双方未能在8月6日前达成妥协方案,届时反倾销税率将升至47.6%。
8月6日,中欧光伏贸易争端“价格承诺”协议正式生效,有效期至2015年底。自此,国内90余家签署了该协议的光伏企业,将以不低于56欧分/瓦的价格向欧盟出口产品,从而能够避免被征收临时性关税,且国内总出口限额为7吉瓦。
12月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终裁公告,8成国内光伏企业免于被征双反重税。
欧盟双反中国光伏玻璃
2013年2月,欧盟启动对华太阳能玻璃反倾销调查。
11月28日,欧盟开始对中国太阳能玻璃征收12.1%-42.1%的临时反倾销税。按照法规,欧盟28个成员国将在明年5月27日前投票决定是否对中国太阳能玻璃征收为期5年的永久性反倾销税。
中国双反美韩日多晶硅产品
7月24日起,对来自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采取征收保证金临时反倾销措施。其中,针对美国多晶硅企业征收关税税率为53.3%-57%,针对韩国企业征收关税税率为2.4%-48.7%。
点评
近两年,国际上涉及光伏的各类“双反”此起彼伏,从未间断,且毫无新意。
从美国对中国电池片、欧盟对我国电池片、组件,乃至光伏一个细分行业——光伏玻璃出手一系列双反动作, “双反”的目的都是希望通过保护的手段发展“自家”的产业。这样的做法,并不符合国际市场一体化的大趋势,不仅客观上阻碍了一个行业的竞争,延缓了行业进步的步伐,还伤害一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今年欧盟对中国光伏的理智“休战”,也说明了国际间的“合作”才是一个产业发展的出路。如何在新兴产业中,充分体现国际化的自由竞争、专业化分工地位,才是各国在未来新能源竞争中最应思考的问题。从任何行业整体发展来看,“双反”都只是一剂“延缓剂”而已,而非是一个产业发展、企业发展能一直依靠的手段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