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能源报 | 0评论 | 4295查看 | 2014-01-02 08:45:00
业内期盼已久的能源“十二五”规划面世、新能源局成立、四大能源通道成形……2013年,中国的能源领域亮点不断。
又到年终岁末,本期《中国能源报》对即将过去的一年间能源行业发生的重大新闻进行全面梳理,评出2013年中国能源行业十大新闻(以重要性排列),以期从能源经济的角度解读中国经济变化趋势,展望未来能源走向。
NO.1 全面深化改革决定 引发能源改革猜想
11月12日,备受瞩目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正式落幕。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对自然垄断行业,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等。
点评:在我国能源市场上,电力、石油、天然气价格一直没有完全放开,而这三个领域的能源价改是《决定》的重要内容之一。政府对能源价格的管制导致我国资源使用成本远低于国际市场的价格,过度的能源消费和低效率的重工业发展引发了全社会的环境问题。改革让资源价格更加市场化,必须把外部环境成本纳入其中,使投资落在生态效益更好、能源效率更高的项目上。也由于资源性产品价格牵扯着民众最切身的利益,如果仅仅把价格放开,由垄断企业定价,只会使它们更方便地利用市场支配地位获取更高的垄断利润。因此在推进能源价改的同时,必须确保兼顾民生,与垄断行业改革同步进行。未来,政府应在厘清自然垄断业务和竞争性业务的基础上,放开竞争性环节的价格,对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定价。同时还要监管网络的成本、收益及是否向第三方安全开放。
事实上,《决定》为能源改革指明了方向和原则,但将一纸规定落到实处,还须明确制定出能源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以免陷入半吊子改革。须知雾霾可随大风去,疼痛焦虑已难消。
NO.2 新能源局成立 政监合一体制初步确立
按照年初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原国家能源局、电监会整合组建新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局的职能为: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负责能源监督管理等。新能源局成立后,原电监会地方机构也作出相应调整。
点评:今年的热点莫过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而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不再保留电监会的改革,被业界普遍认为是可以提速能源市场化改革,提高国家能源局在行业的管理能力和执行能力。
这次重组国家能源局的一个亮点就是增加了能源监督管理职能,国家能源局如何监管成为业界最为关注的一个方面,业内普遍认为,能源领域不进行市场化改革,能源监管就形同虚设。
对于这次能源领域机构改革的效果不可能一蹴而就,能源行业管理和市场化改革是否就此跨上新的台阶也还有待观察。
NO.3 行政审批出现松动 能源领域简政放权
今年,数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共取消和下放221项行政审批事项,2004年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首次修订。取消涉及能源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为:企业投资年产100万吨及以上新油田开发项目核准;企业投资年产20亿立方米以上新气田开发项目核准;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电力市场份额核定;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对外合作合同审批。下放涉及能源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为:企业投资在非主要河流上建设的水电站项目核准;企业投资分布式燃气发电项目核准;企业投资燃煤背压热电项目核准;企业投资风电站项目核准;企业投资33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交流电网工程项目,列入国家规划的非跨境、跨省(区、市)500千伏电压等级的交流电网工程项目核准;企业投资国家规划矿区内新增年生产能力低于120万吨的煤矿开发项目核准;企业投资非跨境、跨省(区、市)的油气输送管道项目核准。国家能源局还将即电力业务许可证核发与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审批及供电营业许可证核发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下放区域能源监管机构。
此外,环保部于12月下放包括分布式燃气发电、抽水蓄能电站等基础设施类和环境影响较小的项目。
点评:能源审批权下放说明政府在职能转变过程中迈出了积极步伐,进一步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确立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主体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同时核准权下放至地方投资主管部门,需要政府在宏观调控方面制定长远的政策配套措施,避免地方无序建设,并要强调区域、行业的差异化;监管方式也应该从前置性审批,转变为事中和事后的过程监管。国家应在顶层设计和统一规划后再将项目核准权下放至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各能源主管部门应相互协调职责和权力,才能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主体公平、有序竞争的能源市场环境,推动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NO.4 雾霾倒逼能源结构转型 煤改气加剧气源紧张
9月1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为“大气十条”。计划将通过推进能源清洁利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等手段,推动产业结构优化,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10月14日财政部发布消息,中央财政已于日前安排50亿元资金,全部用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11月1日,环保部紧急发布《关于做好2013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做好严控燃煤污染、加强机动车污染监管等工作,保障今冬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序开展。
点评:持续的雾霾已发出严厉的警示,决策层也意识到,能源结构转型刻不容缓。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大力开发利用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提高天然气、水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消费比重。同时,与机动车尾气相关的油品质量问题也引起空前重视。
占我国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最大的煤炭一次次地被推到风口浪尖上,成为众矢之的。尤其是“国十条”发布之后,把任务分解到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引起了全国各地减煤炭行动,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工程建设。
然而,由于部分地区“煤改气”改造过于集中,加剧了供需矛盾的显现。一些工业企业原本计划作“煤改气”环保改造,但由于气源紧张,只能暂时搁浅,给居民生活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依靠调整能源结构治理雾霾的措施固然没错,但中国在相当长时期内仍无法改变煤炭在一次能源供应中的所占比重。为此,下大力气推进洁净煤技术,以最大限度减少煤炭对环境的破坏才是根本之策。
NO.5 能源“十二五”规划发布 总量控制引人注目
1月1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关于印发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根据对“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总体判断,通知从能源消费总量与效率、能源生产与供应能力等方面发布了2015年能源发展的主要目标。《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对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实施“双控制”,具体控制目标将分解到地方;提出以高效、清洁作为结构调整方向;坚定市场化改革方向。
点评:“十二五”过半,能源规划才“千呼万唤始出来”。此次规划最大的亮点莫过于提出对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实施“双控制”,具体控制目标将分解到地方,并把落实情况纳入各地考核。“双控制”将倒逼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但是,要求各个省份控制甚至减少能源消费数量,这相当于给地方经济增长上了“紧箍咒”。地方政府出于对经济发展的担忧,必然在能源总量控制目标的分配上与中央博弈。对于中央政府而言,制定目标本身不会存在太大问题,但中央如何分配地方目标?“双控”方案能否彻底执行?严格的奖惩机制会否出台?这些考验政府部门的魄力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