汲取德法两国前车之鉴 中国新能源发展如何突围?
来源:飞天众智 | 0评论 | 3547查看 | 2016-05-13 09:50:29    
  能源安全一直是进入新世纪以后,我国政府所大力倡导的。由于本土石油、天然气产量远远小于需求。一直以来,除了倡导进行多元化进口外,国内亦日益注重发展新能源产业。新能源产业关乎中国未来的稳定和发展,更是构成国家安全的基石,是中国当前的主要国策之一。

  必须进行的“新能源突围”

  在传统能源体系中,我国将能源基础建立在储量充沛的煤炭之上。中国几乎所有热电厂与冬季供暖系统,均依赖煤炭。然而自上世纪末起,随着煤炭消耗量的日益增加,煤燃烧时产生的各类排放,正日益恶化着中国北方的大气环境。

  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调整我们一直以来能源模式中,燃煤的比例与构成。同时,煤炭作为一种非常优秀的化工原料,将其当作燃料白白烧掉也未免可惜。可见,这将是一项关乎国家、社会未来发展前途的关键决策。

  此前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我国煤电有序发展的通知》,其中就提到要严控煤电总量规模,今后的方向无疑是新能源。而在今年的3月初发布的《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更明确要求于2020年时,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应当占总发电量的9%。而在2015年,该比例仅占全国发电总量的4.3%。而这,就意味着若想达到目标则未来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年复合增长率须达18%。这是一个非常高的数字,意味着从现在开始就要持续巨量投入。但这,也就意味着将在中短期内对国内能源模式进行大的变革,其中充满了风险和变数。

  好在,这条河已经有人替我们趟过,中国大可以踩着“石头”过河!

  国家新能源战略这条大河中的垫脚石

  这两块“石头”,一者名叫法兰西,二者名曰德意志。

  在可再生能源领域、能效、建筑、交通领域,德国和法国的目标较为一致,其执行政策的工具也颇为类似。从两国政策实践看,低碳化竞争的核心领域在于,可再生能源及气候友好型技术的推广、使用。

  作为工业强国的德国,于2004年、2009年和2014年分别三次修订《可再生能源法》,逐步降低补贴,减少支持政策,并试图引进竞标等市场竞争机制。德国可再生能源中,风能、生物质能、太阳能位于前三。然而,资源来源的不稳定性、储能技术难题、可能的环境污染、生物多样性问题,给未来前景提出了诸多争议。在核能方面,德国2022年核能退出的替代方案仍悬而未决,18%的电煤使用何去何从,都制约了能源转型目标的实现。

  作为欧洲农业大国的法国,在经济下行的情况下,对于可再生能源是否拖累国家经济,也颇具争议。由于总体预算紧张,对可再生能源的支持亦在减少。可见,由于支持可再生能源的成本过度高昂,德法两国迄今均未能达到预期的社会经济环境效益,长期经济支持政策难以为继。

  而法德两国对于传统能源体系的态度,也是值得中国加以分析和借鉴。

  特别是德国于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已全面淘汰全部核电,改为广泛的天然气能源。与之相比,法国却一直加大核电在其国家能源供应体系中的占比。两国基于不同的背景,作出的截然相反的决策,也值得我们细细考量。

  然而绿色能源转型,成本高昂、目标远大、现实艰难。汲取德法两国的前车之鉴,我国有必要建立绿色能源转型的法律框架。这是一个系统化工程,涉及领域广泛,需整合不同政策法律资源,建立一套复杂的、可调节的支持体系。同时,整合就业成本、环境成本于化石能源成本中,改变补贴路径,以电力制度、电价制度改革为核心,寻求社会共识,最小化损害企业竞争力,并重新核算社会成本,最大化引入全球竞争力,以促成市场自我进化机制的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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