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仰哲:六方面解读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来源:国家能源局 | 0评论 | 3710查看 | 2017-01-05 14:02:00    
     今天上午, 国家能源局发布《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总体情况。

     《规划》依照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明确了我国能源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政策导向和重点任务,是“十三五”时期我国能源发展的总体蓝图和行动纲领。

  《规划》提出,要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把握和引领新常态,遵循能源发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战略思想,坚持以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需求为立足点,以提高能源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着力优化能源系统,着力补上发展短板,着力培育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着力提升能源普遍服务水平,全面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努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

  规划强调,要坚持六个“更加注重”的政策取向,更加注重发展质量,调整存量、做优增量,积极化解过剩产能;更加注重结构调整,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更加注重系统优化,积极构建智慧能源系统;更加注重市场规律,积极变革能源供需模式;更加注重经济效益,增强能源及相关产业竞争力;更加注重机制创新,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规划》既总结了前期能源发展、能源变革的经验和成就,又对未来五年的能源革命、绿色低碳发展做出了具体部署和安排,《规划》是一个转型变革的规划,创新发展的规划。能源局副局长李仰哲从六个方面介绍能源规划对几个重大问题的考虑和安排。

  一、关于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

  实行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大方略,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任务。综合考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能源消费趋势变化等因素,经过充分论证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规划》提出“到2020年把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保持一致。从年均增速看,“十三五”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长2.5%左右,比“十二五”低1.1个百分点,符合新常态下能源消费变化新趋势。从能源强度看,按照规划目标测算,“十三五”期间单位GDP能耗下降15%以上,可以完成《纲要》提出的约束性要求。为确保能源安全,应对能源需求可能回升较快和局部地区可能出现的供应紧张局面,《规划》考虑了相关对策,给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留有了一定余地和弹性,主要是通过提高现有发电机组利用率、提升跨区调运和协同互济保供能力等措施,确保能源充足稳定供应。

  二、关于能源结构调整。

  优化能源结构,实现清洁低碳发展,是推动能源革命的本质要求,也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迫切需要。《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5%以上,天然气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0%,煤炭消费比重降低到58%以下。按照规划相关指标推算,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气消费增量是煤炭增量的3倍多,约占能源消费总量增量的68%以上。可以说,清洁低碳能源将是“十三五”期间能源供应增量的主体。

  实现规划确定的结构调整目标,既有现实基础,又有一定的难度和挑战,要突出从三个方面抓落实。一是继续推进非化石能源规模化发展。做好规模、布局、通道和市场的衔接,规划建设一批水电、核电重大项目,稳步发展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二是扩大天然气消费市场。创新体制机制,稳步推进天然气接收和储运设施公平开放,鼓励大用户直供,降低天然气利用成本,大力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和天然气调峰电站,在民用、工业和交通领域积极推进以气代煤、以气代油,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三是做好化石能源,特别是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这篇大文章。在今后较长时期内,煤炭仍是我国的主体能源,这是我们最基本的国情。要坚定不移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发展先进产能,优化煤炭生产结构,要坚定不移地发展煤炭洗选加工和超低排放燃煤发电,推进煤制油气、煤制烯烃升级示范,走符合中国国情的煤炭清洁开发利用道路。同时,加快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推广使用生物质燃料等清洁油品,提高石油消费清洁化水平。

  三、关于能源发展布局。

  受资源禀赋等因素制约,我国重要的能源基地大都分布在西北部,长期以来形成了西电东送、西气东输、北煤南运的能源格局和流向。但经济进入新常态后,主要能源消费地区市场空间萎缩,对接受区外能源的积极性普遍降低,能源送受地区之间利益矛盾加剧。根据新形势的变化,综合考虑资源环境约束、可再生能源消纳、能源流转成本等因素,《规划》对“十三五”时期的重大能源项目、能源通道作出了统筹安排。其中,在能源发展布局上做了一些调整,主要是将风电、光伏布局向东中部转移,新增风电装机中,中东部地区约占58%,新增太阳能装机中,中东部地区约占56%,并以分布式开发、就地消纳为主。同时,输电通道比规划研究初期减少了不少,还主动放缓了煤电建设节奏,严格控制煤电规模。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我们将密切跟踪布局及这些调整措施的变动情况和实施效果,动态评估新变化、分析新问题、研究采取新对策。

  四、关于提高能源系统效率和发展质量。

  当前,随着能源供应出现阶段性宽松,我国能源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综合效率不高等问题逐步显现。突出表现在煤炭产能过剩、煤电利用小时数下降、系统调节能力与可再生能源发展不相适应等。解决好这些问题是一项长期任务,主要途径是优化能源系统,对此,《规划》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对策措施:一是有效化解过剩产能。坚决把国务院确定的煤炭去产能的部署落实到位。需要强调的是,去产能主要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更加注重运用安全、环保、技术、质量等标准,淘汰落后产能。二是加快补上能源发展的短板。增强电力系统调峰能力,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天然气调峰电站建设,同时,加大既有的热电联产机组、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力度。统筹推进油气管网建设,在提升骨干网输送和进口接收能力的同时,加强支线管网建设,打通“最后一公里”。推进城镇配电网建设,既要补欠账又要上水平,在健全网架的同时加快智能化升级。三是深入推进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十三五”期间要完成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4.2亿千瓦,节能改造3.4亿千瓦。四是严格控制新投产煤电规模,力争将煤电装机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

  五、关于提升能源安全战略保障能力。

  《规划》既强调了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持立足国内,增强能源自主保障能力;又考虑了要抓住当前国际市场供需宽松的机遇,充分利用国际能源资源。在增强国内供应能力方面,《规划》提出要夯实油气供应基础,着力提高两个保障能力。一是加大新疆、鄂尔多斯盆地等地区勘探开发力度,加强非常规和海上油气资源开发,提高资源的接续和保障能力。二是有序推进煤制油、煤制气示范工程建设,推广生物质液体燃料,提升战略替代保障能力。在利用国际资源和市场方面,《规划》提出要抓住“一带一路”建设的重大机遇,推进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大技术装备和产能合作,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实现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同时,“十三五”期间还要坚持节约优先的方针,着力推进相关领域石油消费减量替代,重点提高汽车燃油经济性标准,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大力推进港口、机场等交通运输“以电代油”、“以气代油”。

  六、关于着力加强创新引领。

  创新是引领能源发展的第一动力。《规划》突出强调,要加快技术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和产业模式创新,进一步增强能源产业的发展活力。在技术创新方面,《规划》坚持战略导向,按照“应用一批、示范一批、攻关一批”的思路,加快推进关键领域的技术装备研发和示范。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规划》更加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出要完善现代能源市场,推动电网、油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公平开放接入,有序放开油气勘探开发等竞争性业务,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同时,也考虑了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科学合理地建设市场、管理市场和调控市场,提高能源行业治理能力。在产业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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