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披露示范项目进度 出招化解光热发展障碍
发布者:本网记者Jennifer | 来源:CSPPLAZA光热发电网 | 0评论 | 5503查看 | 2017-08-08 16:44:00    
  CSPPLAZA光热发电网报道:“根据初步摸查,目前中广核德令哈50MW槽式电站、中控太阳能德令哈50MW塔式电站、首航节能敦煌100MW塔式电站这三个项目已实质性开工建设,有较大的希望于2018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运。”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简称水电总院)副院长易跃春在今日召开的中国太阳能热发电大会上介绍首批示范项目进展情况时如是表示。

  首批20个示范项目进度不及预期

  据易跃春介绍,自2017年2月起,水电总院按国家能源局要求组织了首批光热示范项目第一次建设进度的摸排工作,当时,所有示范项目均完成备案,近一半的项目基本完成了接入系统、用水、用地等专题工作。

  2017年8月2日~3日,水电总院组织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和国家光热联盟,对各示范项目的最新建设进度进行了一对一的交流与调研,并于8月7日召开闭门会,进行了进一步地调研了解。

  根据初步调研结果,中广核德令哈50MW槽式电站于2014年8月1日开工建设,招标工作已全部完成,已完成投资57%;中控太阳能德令哈50MW塔式电站于2016年10月开工建设,已完成招标工作的60%,已完成投资12%;首航节能敦煌100MW塔式电站于2016年11月19日开建,汽轮机、发电机招标已经完成,主变、备变等已定标,已完成投资30%。

  另外有五个项目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包括金钒阿克塞50MW槽式电站、兰州大成敦煌50MW菲涅尔电站、玉门鑫能50MW二次反射塔式电站、中核龙腾乌拉特中旗100MW槽式电站、张家口华强兆阳50MW类菲涅尔电站均已开展场平工作,进入了开工准备阶段,具备在近期全面开工和力争按期完工的可能性。

  除上述8个项目外,另外12个项目均已完成备案,正在开展招标准备和相关手续办理等工作,进度有待加强。

  首批示范项目推进遭遇四大拦路虎

  尽管调研结果未达预期,2018年年底可实现投运的项目或屈指可数,但是客观而言,这与示范项目推进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和困难有很大关联。易跃春认为,目前,中国光热示范项目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四点:

  1、前期管理亟待落实和加强:部分企业前期工作启动较晚,在办理国土、林业、环保、水保、电网接入等必要手续时进度较缓。典型的困难包括:因土地性质问题迫使场址变更、场址的变更、租用时间、草原占用问题的协调办理时间长,使得成本增加;林业与国土部门的对接;环保水保对光热项目火灾、防腐技术的要求;电网接入系统办理流程及要求、消纳保障性等。其次,部分地方政府在办理各项前期手续的过程中,缺乏对光热项目的了解,致使各项专题工作的办理周期较长。

  2、融资困难:首先,由于新技术风险较大、新事物无章可循、电价期限待明确、限电和补贴顾虑,导致金融机构在面对民企主导的光热项目融资时,顾虑重重,更加谨慎,融资成本也进一步提高。国企对于新事物比较慎重,对于收益率、参股比例、投资决策把控较严,致使部分项目推进缓慢。

  3、技术工作待积累和加强:光热发电项目可直接借鉴的经验较少,国外技术经验在我国的环境条件下适应性有待验证,施工图设计工作开展很难,若采用其他成熟发电项目赶工期的方式,则难以同时保证项目质量;其次,EPC和重要设备招标、定标的过程过长,设备供货速度待保障;技术方案优化与示范项目中申报与承诺条件,均需进一步研究落实;最后,关键设备、技术、操作工艺的相关标准方法都有待加强,减少沟通时间。

  4、其他因素:主要是产业链的基本门槛条件及合理利润需要得到保障。杜绝以低于成本价格参与投标,维护公平公开的竞争环境,抵制“累死自己,饿死别人”的损人不利己的超低价投标行为。

  事实上,归根结底,上述困难的出现与我国光热发电产业尚不成熟有关。易跃春强调,首批项目所处阶段为规模化示范阶段,其需要发挥的是示范作用:

  一、扩大光热发电产业规模。旨在通过示范项目的建设,积累光热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经验,为下一阶段规模化发展奠定基础。

  二、培养光热发电企业。通过示范项目的建设,培养若干具备全面建设能力的系统集成商,以适应后续光热发电行业的发展需要。

  而首批示范项目的开发意义,就在于提升太阳能发电的技术能力、工程开发建设能力、系统集成优化与运行能力、关键设备制造能力、政策支持体系,进而推动光热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有业内人士表示,“光热人需要正视这些困难,一步步解决困难,而不是轻易气馁,随意给光热判了死刑。”

  恰恰相反,光热发电技术尽管在中国是新生事物,但其自身的独特优势注定了这项技术不可小觑的发展前景。

  电力规划设计院副院长孙锐在本次会议上再一次强调道,“由于光热发电系统配置储热系统,因此能够保持稳定的电力输出,不受光照强度变化的影响,如果储热系统的容量足够大,机组可实现24小时连续发电;同时,可以根据电网用电负荷的需要,快速地调节汽轮发电机组的出力,即参与电网的一次调频和二次调频;另外,与传统的燃煤机组相比,光热发电机组的启停时间更短,最低运行负荷更低。”

  孙锐认为,光热发电机组在电力系统中发挥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两点:1、作为电力系统中的主力机组来承担基本负荷;2、作为电力系统中的调峰机组来承担高峰负荷(原则是不牺牲光热发电机组的经济性)。同时,光热发电机组在电力系统中代替燃煤机组,降低了电网中运转机组的最小技术出力,对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比重的贡献为光热发电装机容量的1.5倍。

  相关部门出招化解示范项目推进障碍

  针对如何化解示范项目推进中的各种障碍,以及如何开展下一步工作,易跃春提出了以下三点建议:

  一、加强项目协调、完善项目管理

  1、以示范项目为契机,协调处理示范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推进示范项目开发进程。企业首先需要把自己的事情做好,政府、电网的承诺也需协调、落实。

  2、持续总结项目建设中的经验,并通过示范项目技术路线和指标监测评价等环节,推动完善光热发电项目实施管理体系。保证合理工期得到合理规划和补贴,确保方案得到进一步优化以达到实际要求,以为后续项目的开展提供重要参考。

  二、加强融资工作协调

  1、建议通过示范项目的实施,加强项目单位建设、运营、管理和技术能力,提高光热发电技术的抗风险能力,加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信心。

  2、客观反映问题,合理提出建议,做好国家有关限电、补贴、电价期限等政策的沟通、汇报、建议,提高金融系统对光热发电项目战略性新兴能源形式的支持,推动提高项目的技术经济性。

  三、加强产业链合作,逐步推动后续发展

  1、建议通过建立健全全行业平台等方式,加强产业链合作,合力推进首批示范项目的顺利建成,为我国光热发电事业持续发展和后续规划建设奠定基础、提供关键技术支援。

  2、结合首批示范项目的建设,总结经验、完善技术和标准,逐步推进我国太阳能发电行业规模化、产业化长远发展。

  同时,孙锐也对此提出了两点建议:

  1、建议地方政府要做好光热发电基地的规划工作。只有在规划的指导下,做好厂址开发的基础工作,才能快速、有序地开展好工程项目的建设;对于近期的规划目标要脚踏实地、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对于中长期规划目标要以满足国家需求为目的,充分挖掘当地的自然资源条件,谋求资源条件可以承受的最大目标,而不要受到目前管理现状的限制。

  2、建议国家对光热发电项目给予低息贷款政策。在光热发电项目的电价构成中,融资成本的比重在20%以上,较高的贷款利率对光热发电成本构成了较大压力,建议国家主管部门对利用世界银行或亚行的主权贷款等低成本融资渠道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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