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航节能使用超募资金成立光热发电控股子公司
来源:CSPPLAZA光热发电网 | 0评论 | 5943查看 | 2012-08-21 09:05:00    
       CSPPLAZA光热发电网讯:首航节能21日公布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成立光热发电技术控股子公司的议案》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成立光热发电技术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本次将 15,000 万元超募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利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 15,000 万元人民币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 6,500 万元投资成立首航节能光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部门最终认定为准,以下简称“首航光热”),首航光热拟定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本公司拟出资 6,500 万元,占首航光热注册资本的 65%,姚志豪团队拟出资 3500 万元,占首航光热注册资本的 35%。

       首航光热主要经营太阳能光热电站 EPC 总承包;太阳能光热电站相关设备研发、生产、销售;节能系统工程的技术咨询、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维护;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首航光热的成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公司用本次超额募集资金投资成立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6,500 万元成立控股子公司“首航节能光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2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附: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名称:首航节能光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部门最终认定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首航光热”)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热电站 EPC 总承包;太阳能光热电站相关设备研发、生产、销售;节能系统工程的技术咨询、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维护;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出资方式:公司以现金出资 6,500 万元,占首航光热注册资本的 65%;姚志豪团队以无形资产所有权出资,用于出资的无形资产经评估价值为人民币3,500 万元,占首航光热注册资本的 35%。

合作期间,首航光热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 3 人,首航节能委派2 人,姚志豪团队委派 1 人,首航节能委派的董事担任董事长,姚志豪团队委派的董事兼任总经理,首航节能委派财务总监及监事,姚志豪团队委派技术总监。董事、总经理及技术总监都由姚志豪团队成员姚志豪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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