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境经济 | 0评论 | 5247查看 | 2016-03-01 09:50:32
近百年来,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增加,全球气候变暖,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存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二氧化碳是主要的温室气体,降低碳排放已成为世界各国遏制全球变暖的共识。
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国际上建立起许多促进温室气体减排的制度。碳排放权交易是当前最有效的减排手段之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也是当前全球潜力最大的交易市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正常运行,需要进行碳排放和碳减排认证,这不仅是国际通行做法,也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基础性工作。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扩大碳排放权交易试点。这是我国对进一步推进、深化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的方向性指示。2014年,继湖北、重庆碳交易试点启动运行后,全国7个省/市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全部上线交易,其中五个试点顺利完成首次履约。同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全国碳交易市场。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2015年将是全国碳市场准备的关键年,2016~2019年是全国碳市场的第一阶段,2019年以后是第二阶段,将启动碳市场的“高速运转模式”。
这一系列举措,无不说明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的挑战下,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积极性与迫切性。在这一推进过程中,第三方认证机构的参与是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第三方认证机构,在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积极作用。
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形势.第三方认证如何保障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展?
第三方认证是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形势的基础保障。
长期以来,国际气候谈判斗争激烈,为限制发展中国家温室气体排放空间,发达国家意图设定“温升”、“浓度”、“峰值”等中长期目标,并试图逐步将发展中国家纳入基于“上限一交易”的全球排放交易体系,还主导二氧化碳商品化及其定价的过程和规则制定。发达国家将碳排放权纳入国际碳交易市场获取高额收益的同时,也将国际碳交易市场的定价权车牢掌握在自己手中。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上缺乏足够的话语权,因此也就无法获取国际碳交易市场的高额利益,将来甚至有可能对我国的能源和国家安全造成威胁。
我国在经历了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已经悄然成为世界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国家。根据有关组织公布的2013年全球碳排放量数据,中国的人均碳排放量达到7.2吨,首次超越欧盟。2014年APEC会议期间,中美在北京发布《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国作出承诺,计划在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且将努力早日达峰,并计划将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
面对日益严峻的国际减排形势和与日俱增的减排压力,为了更好地与国际碳交易市场衔接,提升我国的碳竞争实力,履行我国的碳减排承诺,在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和运行当中,第三方认证的基础保障意义尤为突显。
开展碳排放第三方认证核查,是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参与国际碳交易市场,建立公平、透明、互信的基础。从国际层面来看,碳减排的“透明度”问题已成为气候谈判的核心问题。根据“巴厘路线图”的要求,发展中国家在发达国家资金和技术支持下的减排行动,以及发达国家的减排行动都具有法律约束力,需要按照“MRV”,即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原则进行认证。在国际间减排的监测、报告与核查过程中,由于涉及国家主权问题,需要通过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在一定的规则下,对有关各方的减排行为进行认证核查。
第三方机构的认证核查是国际间报告和核查机制中的重要环节,可以提供“责任框架”以及客观、真实、具有公信力的认证结果,是有关各方建立互信的基础,也是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与国际碳交易市场顺利接轨,并在竞争中维护国家利益,获得国际政府和让会认可的保障。
第三方认证机构是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立和实施的重要组成。
为推动“绿色发展、低碳发展”,有效应对全球气候变化.2011年底,国务院印发了《“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提出“探索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的要求:2011年11月,国家发改委为落实“十二五”规划要求,同意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及深圳“两省五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2012年6月,国家发改委颁布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行办法》,对第三方认证核查机构进行备案管理:2013年6月18日,深圳市正式自动碳排放权交易平台,随后,其他六个试点地区相继开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版图逐步扩大:2015年,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雏形基本形成,预计在“十三五”期间全面开展交易。
在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立和实施的这一过程中,参与主体是构成碳市场的重要组成元素;其中,最富特色的参与主体便是第三方认证机构。在碳市场中,无论是对于排放权市场中企业的实际排放,还是基于项目的碳市场中减排指标的产生,都必须由第三方认证机构对其进行是否合规的审查认证,一方面认定其是否具备市场资格,另一方面认定其发生的数量。
由于碳排放权交易是一种“创建市场”的减排政策性工具,与其他交易不同,碳排放权“资产”产生的前提是人为对碳排放总量进行设定和对排放实体的有效监测。其中,不可或缺的环节是必须通过一定的认证制度,对排放实体的实际排放量进行有效的监测与核查,方可确保其排放数据的可信度。在这个过程中,第三方认证机构显得至关重要,可以确保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此外,对于我国而言,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监管工作中,面对众多的排放主体,政府部门逐一对其碳排放情况进行核查的成本很高,且难以实现。在企业到政府之间的碳排放报告与核查过程中,通过第三方机构的广泛参与,可以降低政府对减排行动的监管成本,提高政府对碳排放监管工作的效率,也可以彰显政府对碳排放监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因此,第三方认证机构的存在十分必要。
配合政府、辅助企业.第三方认证机构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作用有多大?
第三方认证机构,以其独立、客观、公正的第三方身份,从自身专业角度出发,为政府和企业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第三方认证是政府与企业之间有力的融合点,同时也是推动、促进和维护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稳定运转的中坚力量,在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运行和发展中发挥了不可忽视的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工作当中。
配合地方政府。进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监测、报告和核查制度体系的建立
对排放源温室气体的排放进行监测、报告以及对排放报告进行核查,是保证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得到实施并取得预期环境效果的关键步骤:同时,真实准确的排放数据保证了交易体系的可靠性和可信度。
我国在北京等7个试点开展的碳排放权交易,是基于总量的配额型交易,即:碳交易主管部门为排放主体分配履约期内各年度的排放指标,企业根据履约期内的实际排放量,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进行碳排放配额的买卖交易。那么,如何给试点企业合理分配碳排放配额,如何确定试点企业需要在交易市场上购买或出售碳排放配额的数量,则依赖于监测、报告和核查制度体系的建立。
为了在较短时间内建立起适合各试点地区运行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体系,拥有丰富核查经验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在各地区主管部门的牵头组织下,会同相关科研单位,由技术专家组成了核心团队,开展了分行业的排放量测量与报告的方法研究,制定了企业碳排放核算报告指南,完成第三方碳排放核查工作规范等地方标准及工作文件的编制工作。
1.编制企业碳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
由于每家企业都有不同的碳排放源,哪些排放源需纳入监测与核算的范围,如何来核算其碳排放量,需要统一的标准或指南来确定。基于我国国情和地区羊异,各试点地区的企业核算和报告指南也不尽相同。
尽管对于这一指导性文件的设计略有不同,但基本上都综合考虑了相关性、完整性、一致性、准确性、透明性和可操作性等原则要求。在核算和报告指南中,涉及了不同行业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