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科学报 | 0评论 | 4948查看 | 2014-03-18 17:16:00
中国的电改并没有从12年前设想的“电网拆分”“输配分开”入手。在已经形成的初步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中,从售电侧的改革起步可能性较大,还包括引入民营资本介入售电侧,通过试点推动大用户直购电。
“改革”两字出现频率高达77次的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传达出中国政府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深化改革的决心。
而从2002年便开启改革的电力行业,当仁不让地成为两会期间被各界关注的改革重点区域。长期被诟病的电力体制不仅面临着“必改”的局面,更或将成为探索混合所有制的“开路先锋”。
但从售电侧入手的改革方案,并没有获得外界的一致肯定与认可。那么,选择售电的改革,究竟是妥协,还是脚踏现实的路径?
缘何“调转枪口”
中国的电力体制改革究竟怎么改?
出乎不少人的意料,中国的电改并没有从12年前设想的“电网拆分”“输配分开”入手。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电力市场改革研究专家组成员、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与电力经济咨询中心主任曾鸣透露,在已经形成的初步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中,从售电侧的改革起步可能性较大,还包括引入民营资本介入售电侧,通过试点推动大用户直购电。
发电侧交易竞价、输配电分离、售电侧开放是电力体制改革的三个重要方面。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启动于2002年,之前一直试图从上游开始推动。因此,从下游售电入手“调转枪口”的做法自披露后便立刻遭到不少质疑。
我国电力市场研究专家、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教授姚建刚对《中国科学报》记者表示,发电交易竞价上网遇到了既得利益者们的极大阻力。“我国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的初衷是很好的,但到现在已近乎夭折。”
有业内人士指出,由于政府暂时无法撼动垄断电网这一“庞然大物”,只有无奈选择从售电测入手,这是“妥协”的结果。
但是,受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等委托牵头电力体制市场化研究课题的曾鸣显然不这么认为。
“这种说法不知是按照什么标准判断的?我对此并不认同。”曾鸣对《中国科学报》记者说。
他指出,从各国经验看,不少国家的电力体制改革均从售电侧改革入手,而且这也是最切合我国电力行业现状的办法。
姚建刚也认为:“在发电侧交易竞价、输配分离推行极端困难的条件下,政府先从售电侧放开入手,不失为一种可试探的方法。”
输配分离尚未成熟
如今,中国电力体制售电侧改革方案已经箭在弦上。那么,各界更为关注的“输配分离”又将何时启动?
曾鸣表示,输配分离并没有出现在这一轮的电改研究方案中。
事实上,中国已启动12年的电改并未给实施输配分离创造成熟的环境,从而导致最为核心的电价始终无法走上真正的市场化定价的道路。
姚建刚指出,我国在发电侧尚未实行真正的发电竞价交易上网,资源配置效率亟待提高,发电侧没有真正竞价交易,谈输配分离为时过早。“如果国家强力推行输电网或交易与调度中心独立,遇到的阻力会很大。”
同时,由于我国输电网与配电网由电网公司垄断,产权关系一时也难以分割明晰。
不过姚建刚也指出,如果不实行输配分离,则难以提高输配电服务水平并降低输配电成本,难以形成真正的“电价改革”。因此,输配分离是迟早要实行的。
值得欣慰的是,政府即将引入民营资本进入售电侧。在姚建刚看来,这不仅可尝试市场化改革,而且是探索风险小,同时又能打破国家独营垄断弊端的方法,并有望逐步向输配分开过渡。
姚建刚表示:“建议政府在输配电难以分开的现实条件下,将电力调度中心暂留电网公司,先将电力交易中心从电网公司独立出来,以先进的核心技术确保发电交易竞价的高效和可靠,再结合售电侧放开。”
赚钱还是慈善
从售电侧入手的电力体制改革,在当前政府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努力下,即将引入民营资本已是板上钉钉。
“民资进入售电侧符合当前国企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大趋势。”曾鸣说。
相关专家指出,民营资本进入售电侧后,将形成多元化售电市场,同时,政府还将通过试点推动大用户直购电。
姚建刚告诉记者:“在售电侧引入竞争,原本就是国网公司提出的建议。”
在姚建刚看来,政府顺应国网建议在售电侧引入民营资本和大用户直购电,进行电力市场改革的尝试,的确表明其在电力行业引入市场机制的决心。
但不能忽略的是,作为关系民生的重要行业,“普遍服务”是电力在公用事业属性方面的重要体现之一。
“普遍服务就是不能因电价高就提供好的服务,电价低就拒绝为用户服务。普遍服务是我国电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基本义务。”曾鸣说。
“民资进入售电领域后究竟是赚钱还是做慈善?这是民资自己需要好好考虑的问题。”曾鸣一针见血地指出。
显而易见,指望民资做慈善是不可能的,赚钱才是其愿意投资的原始推动力。
同时可以预见,一些并不赚钱的领域,如农业用电销售对民资几乎没有吸引力。相反,工业与商业用电等将成为民资争抢的“香饽饽”。
“不能将所有赚钱的都交给民资,而将不赚钱甚至亏损的交给国企,这样也无法形成健康良性的市场竞争环境。”曾鸣说。
因此,让民资以何种方式进入是政府需要仔细思量与规划的问题。
鼓励国资、民资成立独立的售电公司,或成立统一的售电公司以吸引民资参股,成为目前业内认为可能性较大的两种方案。
姚建刚还表示:“民营资本进入售电侧及开启大用户直购电后,会给售电市场带来一些活力。但这必须靠强有力的市场规则和技术保障来实现。”
他进一步指出,如果仅靠简单的行政手段,在电网由电网公司垄断、输配电成本未降低、发电未实现真正的交易竞价条件下,开放售电竞争反而有可能推高售电价格,使广大用户与人民群众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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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体制改革大事记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的电力工业体制进入了改革探索时期。在此期间中央电力管理部门经过四次变更,即第二次分别成立电力工业部和水利电力部,成立能源部,第三次成立电力工业部。这一时期的电力改革朝着国务院提出的“政企分开,省为实体,联合电网,统一调度,集资办电”的电力体制改革原则进行。
1979年2月,国务院撤销水利电力部,成立电力工业部和水利部,这是我国第二次成立电力工业部。
1982年3月,再次将水利、电力两部合并成立水利电力部。
1988年5月,撤销水利电力部,把电力工业管理工作并入新成立的能源部,能源部承担电力行政和企业管理职能。
1993年3月,撤消能源部,第三次成立电力工业部。国务院批准的文件明确要求支持办好五大电力集团,各电管局和省电力局仍维持现行体制,所以在电力工业部时期,电力工业体制改革没有显著的变化。
1998年,撤销电力部,将电力工业的政府职能划归国家经贸委。国家电力公司承接了原电力部下属的五大区域集团公司、七个省公司和华能、葛洲坝两个直属集团。
2002年4月12日,国务院下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国发[2002]5号文件),被视为电力体制改革开端的标志。新方案的三个核心部分是:实施厂网分开,竞价上网,重组发电和电网企业,从纵横双向彻底拆分国家电力公司。
2002年12月,国家电力公司按“厂网分开”原则组建了两大电网公司、五大发电集团和四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