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改三十年坎坷路回顾 环境问题倒逼新一轮电改
来源:南方周末 | 0评论 | 6102查看 | 2015-12-10 17:23:54    
  电改三十年,中国曾经历过烈火烹油的大干快上,体制羁绊下的举步维艰和令人惋惜的十年静默。如同当年“二滩弃水”成为改革的导火索一样,频繁爆发的雾霾等环境问题,成为倒逼新一轮电改起航的重要推手。

  “千呼万唤始出来!不过,貌似需要配套文件的配套文件。”

  2015年11月30日,备受关注的电改9号文六个配套文件公布后,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新业在微信朋友圈中写道。

  今年3月底,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下称9号文)。从9号文定稿到配套文件问世,历经了7个多月,足见其中艰难。

  针对此轮电改,从2012年上半年开始,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就要求有关部门研究顶层设计和重点推进方案。此次最核心的六个配套文件,亦是在今年夏天多次放风说要出台,但也顺延了4个月后才公布。

  了解中国电力改革历史的人对此并不奇怪,电改一贯路途艰辛。

  “两分钱”集资办电

  通过集资办电,到2002年厂网分开时,地方所有的发电容量已占据全国发电装机总容量的50%以上。

  业内往往将9号文视为2002年电改5号文(《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延续。

  5号文,开启了中国第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但2002年的改革并不彻底,本来电改方向定为“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离、竞价上网”。但5号文之后,仅实现了政企分离、厂网分开和不完全的主辅分离,在发电侧引入竞争机制。与真正的市场化距离遥远。

  事实上,在距离2002年第一轮真正意义上的电改之前,从1985年5月颁布的《关于鼓励集资办电和实行多种电价的暂行规定》(下称《集资办电规定》)开始,针对电力的改革铺垫就开始了。

  在那之前,从1970年到1987年,中国连续18年缺电。当时国务院已经意识到“一家办电,大家用电”的模式不可继续。

  “中央一直在想办法如何解决投资问题,就是没钱。1985年,经过各方研讨,出台了‘集资办电’政策。”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经济运行分析师薛静告诉南方周末记者。

  根据当时的政策规定,集资办电有两种主要方式,一是集资扩建、新建电厂,二是卖用电权,将这部分资金作为电力建设资金。1985年,国务院还同意,在华东地区实行每度电征收二分钱作为电力建设基金,用于投资办电。从1988年1月1日开始,“二分钱办电”的范围从华东变成全国。

  在“二分钱”的基础上,各省市区又出台了征收二分、三分、四分不等的地方办电基金。

  电力建设资金征收直到2000年12月31日截止。历经13年,经中国投资协会地方电力委员会统计,包括地方出台征收的资金在内,全国共征收到电力建设资金750亿元。当时的三峡、二滩水电站建设都利用了这笔资金。

  这个时期,高耗能的化工厂、有色冶炼企业也发展起来。“他们也要用电,但当时没有那么多电,这件事报到中央,中央也没好办法,后来干脆让它们自己建电厂,就允许企业建自备电厂,自发自用。”薛静说。

  从1985年开始,中国相继成立了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1988年成立了国家能源投资公司。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纷纷成立能源、电力、能交、信托等投资公司,如辽宁能源投资总公司、皖能投资公司、申能电力投资公司(申能集团公司)等。

  1988年,水电部被撤销,成立了能源部,并建立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1993年1月,经国务院同意,能源部将电力联合公司改组为电力集团公司,组建了华北、东北、华东、华中、西北五大电力集团。并且在这一年,又撤销了能源部,重新成立了电力部。

  到了1996年底,国务院决定撤销电力部,组建国家电力公司。至此,在2002年厂网分开之前,国家电力公司都作为国家授权的投资主体及资产经营主体,经营跨区送电和国家电网的统一管理。

  通过集资办电,到2002年厂网分开时,地方所有的发电容量已占据全国发电装机总容量的50%以上,而这些电力装机主要归功于那“两分钱”。

  “二滩”现象 倒逼电改

  “由此,二滩弃水成为加快西部电力向外输送与改革电力体制的重要动因。”

  集资办电时期,中国还引进了海外投资,值得一提的是二滩电站的建设,“二滩电站是2002年电力改革的前奏。”薛静说。

  1987年,二滩电站获得国家立项批复,并开始施工准备。总投资需要200多亿,靠中国当时的财力肯定不够,必须利用海外资金。为了吸引海外资金,要给一些优惠条件,当时的条件就是保证电站建设后,电量全额收购上网,而且规定了一定的年限。

  1991年6月,世界银行董事会通过了对二滩7.8亿美元的贷款,承包商所在的德国、意大利、法国等国家都投了赞成票。第一期贷款3.8亿美元,还贷期限宽限到9年,分两期拨付,也减少了利息支出。这之后,二滩又从世界一些金融机构融资,总共引进外资10.789亿美元。

  按照世界银行规定,使用其贷款的工程必须实行国际公开招标。1991年8月,中标的意大利英波吉诺公司和托诺公司牵头意、法、中联营体,负责修建大坝;德国的菲利普·霍尔兹曼公司和霍克蒂夫公司主导的德、中联营体,负责修建地下发电厂房。当时的二滩电站建设工地上,聚集了全球43个国家的600多名外籍人员,俨然一个“小联合国”。

  在二滩建设过程中,世界银行提出了种种规范和要求,由此改写了中国水电建设的模式。“他们那种方式,成本降低了一半都不止,质量还很高。”薛静说。

  直到1998年7月,二滩一期建设完工,第一台机组开始发电。1998年8月,在国家电力公司的主持协调下,二滩公司与四川省电力公司、重庆市电力公司重新签订了《电力电量购销合同》。根据该合同,二滩电站在1998-2000年间的合同上网电量分别为9.8亿、66.3亿、93.1亿千瓦时。

  但其后,二滩实际的上网电量却非常低。据《人民日报》报道,1998年和1999年二滩的实际上网电量仅为7.5亿千瓦时和49.84千瓦时,弃水电量分别达15.6亿千瓦时和81.16亿千瓦时。投产两年,二滩累计亏损已达12.5亿元。

  如此低的上网电量,其背景是当时中国经济的低潮。

  “当时大量的投资进来,地方政府、民资、外资都进来了,电源建设发展速度很快。但到了90年代后期,供过于求。”一位参与改革的电力大学教授对南方周末记者说。

  根据南方电网旗下杂志《南方能源观察》报道,1999年4月19日,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到四川西昌观看卫星发射,活动结束后再次到二滩水电站考察,获悉二滩投产就面临亏损,极为重视。回到北京后,他把时任国家计委主任曾培炎找去,问他,“现在一边用煤发电,一边却建好了水电站把水白白放掉,这种做法不可理解,世界上有哪个国家会这样做?”

  曾培炎解释,二滩水电站的电送不出去,既有电网瓶颈的问题,也有电力体制上的原因。当时,西部地区电力负荷低,大型电站电力地方难以消纳,而各省电网互为独立,都愿意先用本省的电。

  江泽民听了以后说,你们要想办法解决二滩电力送出问题,现行电力体制必须进行改革。曾培炎事后说,“由此,二滩弃水成为加快西部电力向外输送与改革电力体制的重要动因。”

  当时还有诸多学界、政府官员、媒体都对“二滩现象”发声。在业内非常有名的一篇文章是“令人沮丧的电力改革”,这是2000年5月5日,时任国家计委基础产业司电力处处长的王骏在《经济学消息报》上发表的文章。王骏曾是“中国电力体制改革方案起草人”之一,2014年5月在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任上被立案调查。

  根据《南方能源观察》的报道,2000年,中央开会讨论“十五”计划后,朱镕基6月13日在“二滩水电站有关情况”上批示:“造成如此大的浪费,主要是电力体制改革之后,必须改变省为实体的现状,实行跨区域设公司,厂网分开,竞价上网,多发水电,限制火电,关停小电厂,这样每年可能节约发电成本以百亿元计。”

  由二滩电站引发的关于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讨论,就此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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